专利权无效是指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下面就由马老师跟大家说说专利权宣告无效以后,怎么恢复?
1、要求恢复权利的前提条件
申请人或权利人未遵守专利行政部门的程序中的行动所适用的期限,并且因未遵守期限而直接带来丧失对申请或专利的权利。
2、提出恢复权利要求的形式条件
(1)按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向主管部门提出恢复权利的请求;
(2)在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该请求,而且采取这一行动所适用的期限方面的所有要求在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均得到遵守;
(3)该请求说明未遵守期限的理由。
3、提出恢复权利要求的实质条件
主管局认为请求人已做出在具体情况下应做的努力而仍未能遵守期限,或者主管局认为任何延误期限并非出于故意。
4、提供未遵守期限理由的证据
缔约方可要求在主管局确定的期限内,请求人向该局提供证实其遵守期限的理由,但同时主管局认为请求人已做出在具体情况下应做的努力,或者主管局认为任何延误并非出于故意。
5、给予请求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在准备驳回时)提出恢复权利要求时,应当给予请求人在合理期限内对驳回陈述意见的机会。该规定在程序上有力的保障了请求人权利恢复能够尽可能实现。
关于专利权专利权宣告无效怎么恢复的就说到这里了,豆腐网是南京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如有南京专利申请需求的朋友,可以私信马老师v:njdo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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