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政策每年会有不同情况的调整,对此要说明三点。
1、初审是否通过有短信提醒,被退回或者不通过的,请再次登录申报后台修改。
2、报送镇江市评委会中高级工程师均需线下送审材料,报送到省相关评委会按照省文件要求送审材料。
3、因各评委会可能会有其他送审要求,有疑惑的申报人最好在通过初审后与属地人社或主管部门电话确认(附通讯录)。
第一分册装订顺序:
1.封面目录
2.《网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承诺书》
3.《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材料(选填项)
7.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8.《关于XXX同志申报职称的公示结果证明》
9.近5年继续教育证书、专业研修班结业证书以及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企业单位需提供《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考核汇总表》)
10.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证明材料)
11.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第二分册装订顺序:
1.封面目录
2.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3.发表的论文、论著或译著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
4.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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