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1、学历要求1)中专或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注:初定职称后取得更高学历或学位的,可按新学历或学位规定的要求再次初定;按照取得的学历(学位)低定职称的,可按所学学历或学位规定的要求重新确定。2、社保要求总年限与资历要求一致,目前社保在缴纳状态3、单位性质本市企事业单位二、申报对象1、全日制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并在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