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一)学历、资历上海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实行只聘不评,具体规定如下: 1.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技术员职务;聘任技术员四年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2.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3.理工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4.对于先工作后取得在职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二)社保要求本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三)单位性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二、申报范围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