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想在南京市申报工程师职称,社保和工作单位都必须得在南京。申报职称是以单位名义来申报的,所以申报单位和社保单位要保持一致。
这时候,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社保不是现工作单位缴纳的。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办呢?谷老师给大家分4种情况说明。
答:很多公司的员工他们的社保几乎都是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这时候需要提供社保代缴证明以及人力资源许可证,申报职称时就可正常按照实际工作单位名义申报了。
答:举个栗子,“国电南瑞”、“国电南自”这种国企,只有达到一定的学历以及条件才可能成为正式编制。公司内大部分员工都是外包或者派遣来的,那么外包员工或派遣员工想申报职称,就需要上传派遣资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方合同(实际工作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以及劳动合同就可正常申报了。
答:有一些人才与外地总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在外地总公司上班,但社保是由南京分公司交的。这样情况申报职称时,要以南京分公司名义来申报,业绩材料可以用实际总公司的,只要出具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即可。
答:这种情况是评不了职称的。开头我们说过了,想在南京市申报工程师职称,社保和工作单位都必须得在南京。且必须以单位名义来申报,个人是评不了职称的。
如果一定想在南京评,只有找个南京工程单位给自己交社保,只要申报时社保是单位在缴状态并且累计满1年即可。但是谷老师不提倡你这样做,因为后面还涉及到很多麻烦。
以上就是关于“评职称时,社保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怎么办?”的全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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