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是否需要线下材料原件审核
申明:本内容依据当地官方现行政策与历年实际申报经验总结,仅做参考,如遇变化,一切以官方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友情提醒:本内容是依据现行政策和历年申报经验总结,仅供参考,受政策变化影响,最好与办事机构电话确定下或者将入学员群获取实时资讯。
需要,具体区县需要的材料如下 。(材料报送均要在工作日)
市人才:
(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2份(正反面打印)。
(二)继续教育网络公共课成绩汇总表。
(三)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原件。
(四)毕业证书原件。
报送地址: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大厅职称申报窗口(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号一楼跃层)
联系电话:0518—85807005
连云区: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在网上下载初定申报表本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报送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B102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 81888083
徐圩新区:
1.《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注:①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方可从申报系统内导出,A4 纸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②《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中“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鉴定意见”栏对申报人须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简单用“同意”二字)。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继续教育网络公共课证明
5.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6.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
其他材料可选择性提供,各材料需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按顺序装订 1份(其中申报表一式两份先分别装订好)。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
报送地址:徐好大道 6号管委会大楼 632 室。
联系电话:0518- 82252058
海州区:
(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注:1.从申报系统内导出,A4纸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2.《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中“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鉴定意见”栏对申报人须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简单用“同意”二字)。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继续教育网络公共课证明。
(五)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六)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
材料装入档案袋,复印件需盖章,(二)至(六)项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排放(其中申报表一式两份先分别装订好)。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报送地址: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区政府四楼449室
联系电话:0518-85219327
赣榆区:
1、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份,规格A4,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专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个人档案里复印 ),专科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 (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4、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事业在编人员提供,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企业人员不需提供 )。
5、社保参保证明 (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提供年限与资历要求一致)。
原件不装订,2一5 项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装订。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
报送地址:赣榆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政府大楼441室)
联系电话:0518- 86223093
开发区:
(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2份,从申报系统内导出,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申报表》中“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鉴定意见”一栏须对申报人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简单用“同意”二字)。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继续教育网络公共课成绩汇总表。
(五)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六)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
原件审核后退回,材料装入档案袋,复印件需盖章,(二)至(六)项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排放,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报送地址: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东侧二楼209室
联系电话:0518-85881181。
灌南县:
1.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一份,规格 A4,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期限设置为 3 个月);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4.《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
5.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6.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
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力资源资质证书。
上述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每人一袋,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6 项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装订(原件不装订)。
报送地址:灌南县人社局专技科(集中办公区 8 号楼 735 室)
联系电话:0518-83299226
灌云县:
1.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二份规格A4,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专科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
4.继续教育公共课证明
5.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事业编外人员须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7.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在编人员提供,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8.奖励、业绩、论文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材料每人一袋,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盖章,2一8 项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装订(其中申报表或认定表一式两份先分别装订好)。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
报送地址:政务中心一楼 11-12 号窗口
联系电话:0518-88161167、0518-88169232
东海县:
1、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二份,规格A4,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 (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4、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事业在编人员提供,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5、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
6、奖励、业绩、论文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原件不装订,2一6 项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装订。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申报人所属工作单位需认真核实、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规范齐全,核查后在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上签名、注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审核印章。
报送地址:县人社局专技科 (劳动大厦 711室)
联系电话:0518- 87027386(政务通短号 50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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