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应从最低级别开始申报。
二:需要达到以下标准:
1、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3、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4、八大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5、中级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6、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三:达到以上条件后,按以上标准中要求的人员以内容,制做如下申报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3、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四:申报资料做好后, 递交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县)级建设局(委)进行申报,市(县)级建设局(委)审核通过后,颁发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