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册了一家1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后来不想经营了,需要补全这100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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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里分两种情况:
1、公司没有外债,不想经营,想注销了不需要,公司没有外债时,不涉及补偿别人的损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钱补全后再注销。
2、公司有外债,不想经营了需要,需要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认缴制“只是不用现在一次性把钱掏出来,但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占的股权比例,承担对应的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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